第十三条

有效

行政审批部门应当会同自然资源规划部门,依法将符合条件的航空器起降、货物装卸等低空飞行起降设施建设纳入规划审批简化程序管理。

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