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有效业主可以自行管理物业,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人提供物业服务。业主委托服务的,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人提供物业服务。委托物业服务人的,物业服务人应当确定该物业管理区域的项目负责人,自项目负责人到岗之日起七日内将其基本信息报送县、区人民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地方法规 · 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