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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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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条例/第六章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的服务保障

第三十六条

有效

省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应当加强代表工作信息化建设,完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信息化平台,提高办理工作信息化水平。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30日

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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