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广泛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着力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30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