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档案条例/第三章 档案的管理第十七条有效各级综合档案馆应当建设符合国家标准的档案馆库。禁止在危房和不安全的环境中保管档案。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30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