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边境经济合作区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合作区为国内外投资者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和工作、生活条件。为兴办企业提供供水、供电、排水、通讯等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服务设施以及信息咨询服务。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30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