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中文English
珲春边境经济合作区管理条例/第三章 投资和经营

第十六条

有效

合作区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污染物的排放必须符合国家和省的有关标准。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30日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

本站文本分别转载自共产党员网党内法规库、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与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库。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是两套规范体系,本站分库检索、不合并结果。

电子文本与法律规定的标准文本不一致的,请以标准文本为准。本站内容仅供查阅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问题请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