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办法/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一条有效凡需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的事项,提请单位应以书面文件请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接到文件后应在15日内作出决定。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1日第六十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