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机关运行保障条例/第三章 保障机制第二十七条有效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应当推进机关运行保障标准化工作,建立健全标准体系,制定完善机关运行保障标准,提升机关运行保障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30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