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机关运行保障条例/第三章 保障机制第二十五条有效集中办公或者相对集中办公的机关,应当由本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集中组织实施机关运行保障工作。尚未集中办公的机关,应当执行机关运行保障统一的制度和标准,鼓励集中组织实施机关运行保障工作。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30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