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九十一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8月1日第九十条回到全文第九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