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条有效对在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地方法规 · 安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30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