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有效

支持企业等市场主体以高于市场平均价格水平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收购海洋塑料废弃物等方式,激励低收入群体、船东、渔民等参与海洋塑料废弃物收集、处理,实现生态共富。

地方法规 · 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