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再生利用价值较低的海洋塑料废弃物的利用予以资金支持。

鼓励企业对海洋塑料废弃物再生利用开展全流程溯源,通过推进海洋塑料和再生塑料国际认证、加贴再生资源产品碳标签等方式,将海洋塑料废弃物转化为具有较高经济和社会价值的产品或者资源,实现海洋塑料废弃物的高值利用。

地方法规 · 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