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藏医药发展条例/第八章 监督与管理第五十六条有效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藏医药广告宣传、养生保健服务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假借藏医药名义虚假宣传、骗取财物等活动。地方法规 ·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