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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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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藏医药发展条例/第五章 产业发展

第四十一条

有效

支持医疗机构和社会资本推动藏医药养生旅游产业、大健康产业、文化产业等藏医药相关产业发展,促进藏医药与养生保健、养老、文化旅游、互联网等产业的融合。

地方法规 ·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

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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