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藏医药发展条例/第三章 藏医药资源保护和利用第二十三条有效自治州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省人民政府相关规定组织指导卫生健康、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等部门制定甘南道地藏药材目录,建立藏药材种质资源库、种质资源保护基地。地方法规 ·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