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地名命名、更名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不得损害国家主权与领土完整,不得有损民族尊严,不得破坏民族团结与社会稳定,不得违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

(二)含义明确、健康,不得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三)符合地名方案要求,反映我市地理、历史和文化特征;

(四)尊重群众意愿,方便群众生产生活。

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