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地名管理条例/第四章 历史地名的保护和利用第三十一条有效市地名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地名方言用词库,规范、统一我市方言地名使用。地名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文广旅游、宣传等部门加强对历史地名的研究和宣传工作,传承、发展地名文化。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8月18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