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涉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违法行为进行投诉、举报;有关部门接到投诉、举报的,应当依法及时处理。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