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四章 监督第三十五条有效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