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三章 使用第二十六条有效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请可以由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村(居)民委员会提出。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