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章 交存第十八条有效在保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可以通过定期活期组合存款、购买国债方式,实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保值增值。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