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条例/第五章 服务和管理第四十二条有效教育部门应当支持高等院校开展知识产权相关学科建设,推动高等院校加强与企业、科研机构、服务机构等合作,培养高层次的知识产权人才。省人民政府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应当会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健全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和评价激励机制,对知识产权专业技术人才实施分类评价。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