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规定第十二条有效承办单位应当建立和健全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工作制度,严格办理程序,实行主管领导和具体承办人员负责制,保证办理质量。地方法规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8月12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