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四章 要素保障第二十九条有效市、旗县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创新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机制,对市场主体需求的高层次人才在医疗社保、住房安居、配偶安置、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便利。优化市场主体用工服务,支持市场主体采用灵活用工等方式,引导有需求的市场主体开展共享用工合作。地方法规 · 赤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