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条例/第二章 申报和审查第十二条有效同意加装电梯的业主之间,应当就加装电梯资金筹集、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维护保养等事宜进行协商,形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书面协议。地方法规 · 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