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条例/第二章 生态文明宣传第十五条有效本市积极开展生态文明国际交流,向世界传播美丽重庆建设进展和成就,推进生态文化国际传播和研究。鼓励依托节庆民俗、文化交流、文旅推介、展示展览、自然教育等活动,推介具有地方特色的生态文化。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