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有效

代表的活动经费,应当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专款专用。

市和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根据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结合本级代表活动的实际需要,编制代表活动经费预算。

受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组织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上一级代表开展活动的经费,由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拨付,专款专用。

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