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第二章 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工作第十六条有效市和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参加表决通过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人选。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30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