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条

有效

市知识产权部门建立境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体系,健全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提升境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水平。

市知识产权部门应当会同其他有关部门健全境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完善涉外知识产权专家库和境外风险信息库,及时发布境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

鼓励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等建立境外知识产权维权联盟,设立境外维权援助互助基金,提高境外知识产权风险防范和纠纷应对能力。

支持商事调解组织、仲裁机构参与涉外知识产权纠纷解决,为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提供高效便捷的涉外知识产权纠纷解决途径。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