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有效

鼓励科技领军企业开放创新资源和应用场景,通过研发众包、企业内部创业和构建企业生态圈等模式,强化企业在产业集群中的创新带动作用。

支持企业与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合作建设创新联合体,推动大中小企业和各类创新主体协同创新、资源共享、融合发展。

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