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

市、靖边县文物行政部门和统万城遗址保护管理机构应当将统万城遗址文化保护传承标志、标识和艺术表现方法等,以申请专利、注册商标、登记版权等方式加以保护。

地方法规 · 榆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