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有效

在统万城遗址保护区划内拍摄影视作品或者举办大型活动的,拍摄单位或者举办者应当征得统万城遗址保护管理机构同意,并签署协议,明确文物保护措施和责任。靖边县文物行政部门应当对拍摄单位和举办者的活动进行监督。

地方法规 · 榆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