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统万城遗址保护条例/第二章 保护与管理第十八条有效统万城遗址保护区划内已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危害遗址安全、破坏遗址历史风貌的,由靖边县人民政府及时调查处理;必要时,依法予以拆除、迁移,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助或者安置补偿。地方法规 · 榆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