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靖边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和统万城遗址保护管理机构根据统万城遗址保护需要,按照不破坏遗址本体、保护地形地貌、改善生态环境的原则,依照法律法规和统万城遗址保护规划的要求,加强遗址保护区划内及其周边的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采取有效措施防治风沙,减轻风沙对遗址的侵袭和破坏,维护遗址自然风貌。

地方法规 · 榆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