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有效

在统万城遗址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文物保护工程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因特殊情况需要在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应当依法报经批准,并保证统万城遗址的安全。

地方法规 · 榆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