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宣传教育,鼓励和引导公众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活动。

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应当对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开展公益宣传和舆论监督。

地方法规 · 鹤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