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条例/第三章 养护第二十八条有效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养护工程资金的标准和筹集比例,按照国家、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遵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