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条例/第三章 气候资源保护第二十三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充分考虑气候承载力,采取调整能源结构、优化产业结构、节能减排等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工程建设、工业农业生产等对气候资源的不利影响,改善气候条件。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