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条例/第三章 气候资源保护第二十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土空间规划,结合气候资源区划,组织编制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规划。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规划应当包括规划编制的背景、依据、原则和目标,气候资源的现状、特点以及分析评估,气候资源探测、分析、评价系统建设,气候资源保护的重点和利用的方向,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措施等。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