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可以享受下列基本养老服务:

(一)六十周岁以上老年人可以免费参观政府投资主办或者控股的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图书馆等,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免费获取政府购买的意外伤害综合保险;

(二)六十五周岁以上老年人可以免费参观依托公共资源建设、实施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旅游景区和景点,免费享受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的健康体检;

(三)八十周岁以上老年人可以领取政府高龄津贴;

(四)国家、省和本市规定的其他基本养老服务。

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老年人口自然增长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调整基本养老服务内容,扩大服务对象范围,提高政府承担费用标准。

地方法规 · 江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