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陶瓷琉璃产业发展促进条例第二十三条有效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应当对符合条件的陶瓷琉璃产业链项目,做好自然资源和规划要素支撑工作,依法保障陶瓷琉璃产业发展合理用地需求。地方法规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