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气象主管机构和其他相关部门定期开展气象灾害普查,建立气象灾害数据库,按照气象灾害的种类进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划定气象灾害风险区域,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编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并向社会公布。

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