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若干规定第十六条有效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逐步完善扶残助学制度,对符合条件的残疾学生以及残疾人家庭学生给予资助或者奖励。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