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若干规定第十五条有效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全面实施残疾儿童、少年免费义务教育,实施残疾儿童免费学前教育和残疾学生免费高级中等阶段教育,推进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医疗康复、信息技术与特殊教育深度融合发展。教育、卫生健康部门和残疾人联合会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居家康复的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孤独症儿童提供教育、医疗康复上门服务。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