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三章 道路通行条件第三十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有关部门,对城市道路沿线的重大建设项目进行交通影响评价,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确定管理目标,制定实施方案。道路沿线大型建筑改为商场、会展、娱乐、餐饮、学校等可能影响道路交通的,规划部门应当在批准前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意见。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3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