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三章 道路通行条件第二十九条有效道路交通安全专项规划应当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并与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做好衔接。在道路、停车场和道路配套设施的规划、设计过程中,规划部门应当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意见。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3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