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公民应当弘扬孝亲敬老、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等家庭美德,爱清洁、讲文明,维护环境卫生。

邻里之间应当互帮互助、互谦互让、团结和睦,关爱困难老人、困境儿童、残疾人等。

地方法规 · 固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