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公民应当秉承积极健康向上的理念,遵守下列规定:

(一)弘扬劳动精神、奋斗精神、奉献精神、创造精神、勤俭节约精神,克服“等靠要”思想;

(二)自觉履行约定和法定义务,不弄虚作假、失信失约;

(三)保护传统村落、历史建筑和民俗文化,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群众性文化体育、节日民俗活动;

(四)不贩毒吸毒,不参与赌博、不为赌博提供条件,不参与色情以及其他低俗活动,不侵犯他人隐私和自由。

地方法规 · 固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